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施行《企业管帐原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推进同辅导 ,财务部、新保险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计准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告诉》进一步细化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则精准适施行组织和辅导 ,为非上市企业供给了简化处理的推进同挑选,并对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新保险合组织施行提出要求。
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表明,计准从盯梢剖析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专项调研等了解的则精准适状况来看,第一批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推进同10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新旧原则转化整体平稳 ,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对其净资产和净利润的新保险合影响契合预期,商场反应整体较好,计准以为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有利于照实反映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效果,则精准适提高保险行业管帐信息质量,推进同推进保险公司强化运营管理 ,新保险合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开展 。计准
“《告诉》关于进一步贯彻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推进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在实务范畴精准适配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务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明。
从首要内容上看,《告诉》包含三部分内容。
一是原则施行组织。清晰在境内外一起上市和仅在境外上市并选用世界财务报告原则或企业管帐原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及在本《告诉》施行前依据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已提早履行的企业 ,应当持续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履行企业管帐原则的其他企业应当自2026年1月1日起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 ,确有困难需暂缓履行的保险公司应当向财务部管帐司和金融监管总局组织监管司局提交书面材料阐明原因 。
二是简化处理规则 。首要清晰非上市企业在保险合同分组和承认、计量、列报以及联接规则等方面可挑选选用的简化处理规则,并对挑选选用及改变简化处理的相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则 。
三是组织施行要求。着重贯彻施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是履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备化解严重金融风险要求的重要行动,要求相关企业从事务流程整理、信息系统改造、管理制度完善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好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施行预备,清晰各级财务部门 、财务部各地监管局和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组织做好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的组织施行、监管辅导和政策和谐等,一起推进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高质量施行 。
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表明,《告诉》是财务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调研 、听取意见和总结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施行经历的基础上 ,针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实践困难作出的细化施行组织和简化处理规则,既为相关企业按期履行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供给了便当和支撑、降低了施行的本钱和复杂性 ,也为少量面对特别困难的企业供给了更足够的预备时间 ,有利于有序推进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施行,有用发挥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对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开展的积极作用 。
“中小保险公司和大型保险公司在事务类别 、客户集体 、实践运转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告诉》针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实践困难作出细化组织 ,考虑到现实状况 ,能够更好地让中小保险公司在标准运营中逐渐习惯新保险合同管帐原则。”何代欣说。